庄春发/网路巨头再不收敛 将成世界市场的过街老鼠
▲图为Google总部 。(图/记者洪圣壹摄)
大型网路平台市场最近出现两则重大的新闻,一是纽约时报2021年6月7日报导,Google以美金2.7亿美元的代价支付给法国政府,做为在线上广告市场滥用市场力量的和解金。
更令人震撼的是2021年6月16日美国政府拜登提名32岁的巴基斯坦裔的学者甘琳娜(Linna,Kahn)为国家贸易委员会的主委,甘氏长期一直以大型网路平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批评的对象,现在转身一变,成为美国政府的最重要监理者。
此外,根据路透社最新的报导,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准备对腾讯控股公司裁罚至少人民币100亿人民币(约当新台币438亿新台币),它和月初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亿2800万元人民币,稍微少了一些,不过此趋势代表即使集权制度下的国度里,政府也开始对市场具有垄断力的企业,进行市场力滥用行为的遏止。
▲腾讯控股。(示意图/路透社)
根据媒体报导腾讯之所以受罚,系源自于2016年收购了对手APP酷我与酷狗,以及取得环球、索尼与华纳音乐集团的独家串流权。之后,将部分的串流权授权给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厂商网易,但与网易进行交易时,采行不公平的垄断性订价。
2018年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调查时,腾讯同意停止部分独家权利后撤案。然而腾讯音乐持续保有周杰伦音乐的独家使用权,继续维持其对网易「云音乐」,以及阿里旗下「虾米音乐」的竞争优势。
2018年欧盟主管市场竞争执委玛格莉特 维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谷歌非法利用Android近乎独占的地位,巩固自家搜寻引擎和浏览器的市占率。
维斯塔哲在记者会上说:「欧盟执委会决定针对谷歌违反欧盟反托拉斯法规,处以43.4亿欧元(50亿 美元)罚款(相当于台币1545亿元)。」维斯塔哲明确的说:「谷歌从事非法行为,巩固网路搜寻引擎的垄断地位。」因此受罚。
其次,2019年1 月 22 日,法国主管机构对 Google 开出首笔GDPR罚款,金额达 5 千万欧元(约 5.7 千万美元)──是自 2018 年 GDPR 法规生效以来首次对美国科技巨头实施的重大处罚。
在2019年法国CNIL 检查过程中,发现 Google 在两个关键领域违反了新的隐私规则。第一,违反透明度和资讯义务,用户无法轻易存取 Google 提供的资讯。
▲Google搜寻引擎。(图/翻摄自Google搜寻网页)
用户登陆 Google 时,基于个性化的广告会轮番出现,用户为了进入下一步骤,必须多次点击按钮和连接(5~6 次),才能存取相关资讯。某些用户资料没有提供有关保留期的资讯。这意味着如果用户不被动接受广告,无法提供服务。
再其次,2019 年 3 月 20 日欧盟反垄断官员玛格莉特 维斯塔哲 (Margrethe Vestager) 在新闻发表会表示,Google 公司利用搜寻服务的主导地位,迫使旗下网路广告 AdSense 的客户签订排他性协议,屏蔽竞争对手平台的内容。 Google 的垄断行为已持续十多年。
欧盟对Google裁罚高达 15 亿欧元的罚款,是欧盟近年来针对 Google 的第三次处罚,从而结束 Google 在欧洲面临的最近一次反垄断调查。2018 年 Google 因滥用行动平台的主导地位被罚 43 亿欧元,2017 年又因操控购物相关搜寻结果而被罚 24 亿欧元。
最新的调查结束,Google 因反垄断调查接到的罚单总额超过 82 亿欧元。这次罚款低于前两年,主要是因 Google 在 2016 年曾就 AdSense 的服务政策与欧盟委员会沟通,并宣布调整广告业务的合作方式。不过从Google被欧盟处罚的事实来看,似乎秀出Google在欧盟相当不受欢迎。
▲Google。(图/路透社)
制裁产业领头 是利是弊?
基本上可以发觉Google常借由网路平台的市场地位,进行独占力滥用的行为,中国的腾讯网路公司对待与其交易事业的行为,也有类似的情形。
大型网路平台公司处于此情况,都会觉得有些委屈,认为自己在网路平台的大型经济规模是靠自已的努力而来,而与其他相对交易人交易时,为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也是努力后应得的成果,政府机关实不能因为我规模较大就用较严格的标准对待我,若是理由如此,政府的管制行为就是处罚成功的企业。
这里要提供当年美国施行反托拉斯法,许多企业家提出质疑时,老罗斯福总统的回答,他说「大型企业犹如大象,其他的中小型的企业如同小鸡,关在同一鸡圈(即同一市场),大象转身时(即与中小企业交易)就要非常小心,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将一只小鸡踩死(代表伤害到中小企业的生存)」,由此观点观察大型网路平台公司即有顾及小型企业生存权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大型网路平台公司除了对经济议题造成的干扰之外,它对政治上的影响力太强了,欧盟委员会官员玛格莉特 维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最近的讲话里即点出数位平台的影响力,因此我们需要更多控制这种影响力的东西,代表政府机关或社会不能忽视此经济力转变政治力的不正常发展。
▲Google与Facebook都被控垄断广告市场。(图/CFP)
网路巨头不仅垄断 更具极大社会影响力
在商业、金融、娱乐和通传产业的十家最大科技企业,目前的市值总额已超过十兆美元。按生产总值的标准观察,它们加在一起之后,相当全球第三大经济体。
全球各地的监理机关和立法者公布一系列公告,他们所关注的内容有两项:
一是反托拉斯议题,应当限制大型网路平台公司滥用其市场力,剥削与其交易的中小型企业或消费者。
二是内容审查,借由内容审查形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尤其是利用讯息流动的控制对政治运作的影响。
▲借由内容审查形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尤其是利用讯息流动的控制对政治运作的影响。(图/达志示意图)
美国政坛最明显的趋势是,拜登将一向对网路科技大型公司有意见的法律学者吴修铭,延揽至其行政团队,在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制定竞争和科技政策;提倡民权主张改变大型科技公司的Vanita Gupta刚刚通过审查,担任司法部的最高职位。
最近更将一向对大型网路平台经营形式有诸多批评的年轻的法学教授Lina Khan敦聘为FTC委员,准备对这些大型网路平台业者的反竞争行为与不正常的巨大影响力开刀,大型网路平台业者要小心了。
除了欧美先进国家对大型网路平台开始关心注意之外,澳洲通过一项强制谷哥与脸书向发行商支付新闻使用授权的法律;印度已让政府对社群媒体拥有了新的的权力;俄罗斯对Twitter上的讯息也进行限制;即使是开发中国家的缅甸与柬埔寨对网际网路也采行了广泛的限制措施。
大型网路平台公司的行为是要稍作收敛了,否则很容易成为全世界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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