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将修 未满15岁者开放30万丧葬保额

金管会16日表示,为保护未满15岁未成年人投保权益生命权行政院16日通过金管会拟具保险法第107条修正草案。金管会保险局表示,参酌立委提案提出对案,被保险人为未满15岁之未成年人的保险契约,除丧葬费用给付外,其余死亡给付约定无效,且考量未成年人多具学生身分已有学生团险保障,保额新台币100万,因此规定丧葬费用保额以30万为上限,以防道德风险

保险局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因为0206南台湾赈灾引起对未成年人保单的关注,因此将开放未成年人发生死亡事故时需要的丧葬费用保障,并以限额方式满足需求,未来将积极与立法院沟通协调,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