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罹难者未满15岁领不到保险金 立委提议修保险法

普悠玛翻覆意外有5名罹难者未满15岁。(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普悠玛号翻车事故,造成不少学生罹难,但却有5名15岁以下罹难者,因为受限于保险规定,不能领取身故保险金。立委余宛如提议,应该修正保险法规范,避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在翻车的普悠玛号中,有一群是卑南国中的学生,代表学校韩国交流,在回家途中发生翻车意外,造成有5名15岁以下孩童罹难,但这些孩童受限于保险法规定,未满15岁以下孩童不能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此就算这些15岁以下孩童出发前父母有帮忙投保旅平险,或平时父母有投保意外险寿险,父母都无法领取到半毛身故保险金。

2010年我国保险法有立法规定,未满15岁者身故,不能给予身故理赔,仅能加计利息后退还保险费。主要就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避免父母给小孩投保高额保险后谋害孩童。

寿险业者指出,孩子因为不是家庭经济支柱,若孩子身故对家人来说经济上不会有太大冲击,也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所以不会理赔身故保险金,但是若投保意外险、医疗险,或是投保的旅平险中有医疗给付项目,若孩子受伤或生病住院,就能够给付。

立委余宛如指出,不论是在复兴空难台南0206大地震,或是近期的普悠玛事件,都可以看到许多未满15岁的小孩去世后,退回的保险费连付丧葬费用都不够,也显现2010年的法规调整不够周全

余宛如认为,设上限的给付丧葬费用,是既可兼顾道德风险又能较为合理补偿,将就此议题积极向学者专家业者请教,赶在这会期将争取保险法案的修正,希望能填补这个漏洞,弥补一些缺憾

民进党立委余宛如。(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