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多版本职灾保险单独立法 纳保对象大不同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林良齐摄)

行政院日前提出「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多个立委、党团提出各自版本,至少已有9版本,其中为「纳保对象,如在强制纳保对象中立委范云提出的版本纳入「家庭看护工」、「家庭帮佣」;民众党版本则把「受刑人」、「公法救助」;时代力量版本则更纳入「外送员」。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

行政院版本中强制纳保对象不限事业单位规模人数,「只要受雇于领有执业证照依法办理登记或设有税籍之雇主」、「依法不得参加公教人员保险之政府机关(构)、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学校之受雇员工」」

原本在特别加保对象中,行政院版本提及,自然人雇主可以由雇主办理参加;但范云、立委林淑芬等人则要求「指定工作场所,应由事业单位或工作场所负责人办理场所责任附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