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多版本职灾保险单独立法 纳保对象大不同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林良齐摄)
行政院日前提出「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多个立委、党团提出各自版本,至少已有9版本,其中为「纳保」对象,如在强制纳保对象中立委范云提出的版本纳入「家庭看护工」、「家庭帮佣」;民众党版本则把「受刑人」、「公法救助」;时代力量版本则更纳入「外送员」。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
行政院版本中强制纳保对象不限事业单位规模人数,「只要受雇于领有执业证照、依法已办理登记或设有税籍之雇主」、「依法不得参加公教人员保险之政府机关(构)、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学校之受雇员工」」
原本在特别加保对象中,行政院版本提及,自然人雇主可以由雇主办理参加;但范云、立委林淑芬等人则要求「指定工作场所,应由事业单位或工作场所负责人办理场所责任附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