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依附子女!退休族想「独立纳保」 健保署:涉及修法

▲健保署指出,退休族独立纳保涉及修法。(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根据健保现行制度,退休长辈都是以眷属身分依附子女纳保,除非有特殊原因才能独立纳保,而有关「退休族」自主缴保费的问题,健保署表示,这涉及修法,所以还需要谨慎研议。

健保署承保组长张温温受访时指出,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2、10、12、15条等规定,65岁以上的退休人士的健保,必须以眷属身分依附在有工作的直系血亲或配偶,若要选择自行缴交,需要有特殊原因,例如被家暴、弃养等。

张温温进一步提到,确实偶尔会遇到退休族不愿依附子女或配偶缴纳,坚持要独立纳保,但经过辅导,大多数也愿意依规定依附。

至于退休族是否要改独立缴保费,张温温表示,确实随着社会风气改变,有自主能力的退休族希望可以独立缴纳健保费,但这涉及修法,需要考虑的层面非常广,需要审慎评估。

张温温提醒,而在现行制度方面,若退休族坚持拒绝依附子女纳保,屡劝不听者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罚锾,相关费用未缴清暂不予保险给付,而子女、配偶拒绝为退休族缴纳保费,一样可能挨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