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800附议!「长年旅居国外不可纳保」 健保署率先回应

▲再800附议!「长年旅居国外不可纳保」,健保署率先回应。(图/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许多国人长年旅居海外,只有在生病时返台享用健保资源,遭疑不公。日前有民众国发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建议将长年旅居国外、退保期间过长者,不得成为纳保对象,短短4天引发网友热议,至今已有超过4000人附议。虽然还差800多票才算完成提案,但今(16)日健保署已先做出部分回应。

健保署专委卢丽玉表示,「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在台设籍的国人均为强制纳保对象,过去规定只要国人出国2年没入镜,就会直接除籍退保,但回台设籍后可以直接加保。102年二代健保修法时已废除该规定,将复保资格规定在「2年内有加保纪录」,超过则须在设籍6个月后才能加保。

▲返台就医爽用健保!提案「长年旅居国外」不可纳保。(图/翻摄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

此外,过去确实开放民众出境6个月以上可办理停保,在出境当天生效入境当天马上复保。为了预防「用完健保资源就出国」的疑虑,二代健保修法后规定,民众第二次停保与前次复保,须至少间隔3个月,「假设曾经办理停保民众在8月1日返国、8月10日又需长期出国、申请复保,停保日必须延到11月10日才生效」。

不过,现行的间隔3个月复保规定,仍被许多网友认为不公,提议者Alex Lai就指出,近年来有愈来愈多富足的民众,长年旅居国外,只有在想要使用台湾便宜的医疗资源时,才会回来台湾。但健保本来应该是给予在台湾生活、就业、工作人们保障,不应该只是「拥有中华民国国籍」就可以享用的便宜健保,有违公平正义,即使我们口口声声要保障人权,也不应该是所有人一体适用。

▲健保卡示意图。(图/记者杨佩骐翻摄)

对此,卢丽玉表示,今年5月就有立委提案,希望能废止复保规定,目前已经通过立院审查,尚未排入院会讨论,「健保署是执行机关,只要上面做出决议,就一定会确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