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台就医爽用健保!提案「长年旅居国外」不可纳保…网赞翻

▲根据统计,去年有4万人「短期复保」返台就医,健保支出超过2.8亿。(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许多国人长年旅居国外,只要返国复保,就能使用台湾便宜的医疗资源,时常引发质疑。如今有民众公共政策网路平台提案,建议长年旅居国外、退保期间过长者,不得成为纳保对象,掀起网友热议,目前截至15日为止,已有超过600人附议

提议者Alex Lai指出,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8条规定,只要设有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设有户籍6个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险人。然而,近年来有愈来愈多富足的民众,长年旅居国外,只有在想要使用台湾便宜的医疗资源时,才会回来台湾。

▲民众提案后,引发网友热烈回响。(图/公共政策网路平台)

他说,健保本来应该是给予在台湾生活、就业、工作人们保障,不应该只是「拥有中华民国国籍」就可以享用的便宜健保,有违公平正义,即使我们口口声声要保障人权,也不应该是所有人一体适用。

许多网友看完后,纷纷留言大赞:「不要让那些人享受我们的福利」、「支持,健保不该被挥霍滥用」、「对台湾没什么贡献却同样享有福利,没这回事」、「赞成」、「早该修正」掀起热议。

事实上,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保险对象出国2年户籍被注销后,返国必须重新设籍满6个月才能重新加保。若保险对象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必须办理停保,直到返国之日才会复保,且若想要再次停保,必须等待3个月。

根据健保署统计资料显示,104年度于一年内短期返国复保,又出国办理停保的共计有5.7万人,全年保险费收入约3.1亿元,其中有就医纪录者为 4万0554人,健保支出医疗费用共计约2.8亿元。

据了解,国发会在104年推出「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作为全民参与公共事务常设管道,一旦提议进入附议阶段,就得在60天内取得5000人附议。若提议最后达到门槛、顺利成案主管机关就必须在2个月内具体回应参考采用的情形,并将内容公布在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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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图/示意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