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居留权可享健保资源...网喊修法!他3年前提案「这类人不得纳保」附议通过

健保卡。(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张嘉晏综合报导

近日因为新冠肺炎(COVID-19)及台商议题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资源再度引发讨论,长期旅外未缴保费、却又短期回台享受便宜医疗资源的病患也受到一些批评。而事实上,2017年就有人提出废止「出国停保、回国复保」的规定,盼修正制度以达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网友就在PTT八卦版上发文,他表示,有些人选择中国籍,又拥有台湾居留权的人,是可以享有台湾健保的,但这点让他想不透,「去美国留学过的学生都知道,外国学生在美国一定要自己掏腰包买医疗保险,不仅贵而且还不包含牙齿的医疗,也没有人在批评美国不人道。」

原PO主张 ,在美国这么进步的国家都这样了,为何台湾还要当「滥好人」被道德绑架,法律应该要明确规定,拥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国民才能享有健保资格,若无就应该自费就医,或是自费投保医疗险,如此才比较公平。

▲原PO原文。(图/翻摄自PTT)

事实上,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8条规定,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且最近二年内有参加健保纪录并在台湾设有户籍,或是参加健保前六个月继续在台湾设有户籍,就符合参加资格。

而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条,若不具第8条规定,但领有合格居留证明文件,并且居留满六个月、或为一定雇主之受雇者、或为在台出生之新生儿(三条件中符合一项),就可以参加健保。

事实上,有关于投保健保资格的讨论层出不穷,例如有些民众长期旅居国外,需要使用到便宜的医疗资源时才会回来台湾,享受便宜医疗资源,让不少平时缴纳健保的人觉得不太公平。

回顾2017年11月,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就出现了「长年旅居国外、退保(应为停保)期间过长者,不得成为健保纳保对象」的提案,在短短2、3天内就超过5千多人附议

▲提案主页 。(图/翻摄自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

根据现行规定,若民众具有国籍+户籍的条件,只是预定要出国六个月以上,便可以在出国期间选择办理「停保」,申请人于停保期间无须缴纳保费,也没有申请核退的权利。不过这类民众在返国后就会立即复保,且三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办理出国停保。

卫福部健保署当时回应,将会提出「废除停保制度」或是「严格限缩停保制度」两种修正方案前者是设有户籍的国民无论居住于国内还是国外,一律强制纳保;后者则是限制如政府驻外人员远洋渔业等特殊身分才可办理停保。不过根据《中时》2019年年底指出,法案搁置了一年多仍没有动静卫福部也表示因为「换届不续审」,所以未来也不会再提。

►Follow网路流行风向,点我加入官方Line@帐号

►滑新闻还能变美,偷偷分享少女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