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台得爱滋可享健保? 疾管署:须通过5道关卡

爱滋点灯活动宣导爱滋病防治。(图/疾管署提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全球爱滋病患感谢台湾健保?日前有网友投书批,卫福部疾管署2月4日起有新规定外国人来台无论居住、就业、就学、通婚,只要确诊爱滋病,待满台湾治疗2年后,即可享受健保治疗。疾管署8日回应,事实上,外籍感染者在台湾仍须通过5道关卡才能获得健保给付免费治疗爱滋。

针对投书报导「曾有文/全球爱滋病患感谢台湾健保!」,疾管署表示,依据104年2月4日修正公告的《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规定,106年2月4日起爱滋感染者确诊开始服药2年后医疗费用由健保给付。

疾管署指出,虽然规定并未局限感染者国籍,也就是外籍感染者也可享有健保给付,但需要通过5道关卡才能获得健保给付资格,包括,1. 受聘在台工作,或获得合法居留身分;2. 取得居留证明文件需居留满6个月;3. 爱滋感染被通报列管;4. 在台前2年治疗需自付药费,一年约20万元;5. 在台有就医治疗纪录

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1条规定,全民健保为强制性社会保险,于保险对象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疾病、伤害、生育事故时,依健保法规定给付。疾管署强调,外籍人士除非是受聘来台工作,否则需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且在台居留满六个月,才能享有健保;若申请居留原因不存在,自然不能参加全民健保。

此外,疾管署提到,即使外籍感染者获得健保身分,但可能因为不愿意被通报列管,或无法在台自费接受爱滋治疗,就无法以健保资源治疗爱滋。由于爱滋病毒感染已是慢性疾病,感染者只要定期就医、遵照医嘱服药,就可以健康生活工作跟一般人一样,治疗并能使病毒量下降,大大减少爱滋传染之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