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长者免健保费」门槛 健保署:坚决反对年龄区分
▲健保署长石崇良。(资料照/记者洪巧蓝摄)
文/中央社
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明天再议,原本最宽松版本为65岁以上长者,国民党立院党团提出再修正动议条文,将综所税率未达20%下修为5%,健保署长石崇良今天再表态坚决反对以年龄区分。
立法院上周原排审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因处理其他提案审议过程耗时许久,来不及讨论,延至明天再议。原本最宽松版本为65岁以上长者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免缴健保费,引发医事团体反对,国民党立院党团提出再修正动议条文,将综所税率未达20%下修为5%。
卫福部长邱泰源今天上午出席健保署活动前,接受媒体联访被问及老人免健保费新门槛可行性,他认为站在健保立场,即使长者免健保费门槛下修,仍属于政府支出,无形中就会对健保总额产生新台币几百亿元冲击,恐影响健保总额。
邱泰源强调,目前健保制度就有支持补助弱势或较需要照顾的族群,确保医疗平权,希望按照现制,不要轻易改变。至于114年度健保总额至今未出炉,并非因长者免健保费提案而延宕,两者关系不大,已两案并陈送卫福部核定,正在进行最后审议,一定站在人民健康照顾周全立场核定。
石崇良在活动中场时间受访表示,坚决反对以年龄区分缴纳健保费用资格,年龄不代表付费能力,健保精神是互助互利、量能付费。健保被保险人分为6类,有不同比例政府应负担部分,以有雇主的第1类被保险人为例,采雇主负担6成保费、民众自付3成、政府负担1成。
至于第5类健保被保险人属于低收入户,石崇良说明,这群民众为百分之百由政府支付保费,这就是量能付费的健保精神,不会以年龄区分。不论修法草案里65岁以上长者免健保费门槛如何调整,都不符合健保精神,应按照能力付费,每一个人对健保都要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