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原訂今審查老人福利法修法 健保署長石崇良憂破壞健保精神

在野党提出的老福法修法,让65岁以上且所得税率20%的长者免缴健保费,卫福部健保署长石崇良说,一旦政府补贴保费后,将会破坏健保精神,造成世代不公平。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今天原预计三读「老人福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条文涉及65岁以上长者免缴健保费,引发外界关注。据了解,国民党团目前还在整合意见,将朝向65岁以上长者综合所得税率20%下修至5%,待下周二院会前的党团大会再收意见如何。

对于「老人福利法」修正条文,石崇良说,他是十分地忧心,目前条文暂缓审议「这是对的」,因健保精神是互惠互利,每个人都应该缴保费,依「健保法」规定,缴交健保费对象共分为6类,各自有应负担的费用。

石崇良说,以一般受薪阶级来说,健保费自付6成、雇主3成、政府1成;自行开业或由县市政府区公所投保者则是自付6成、政府4成;身为雇主则是百分之百自付,若是低收入户、军人、矫正机关收容人等,政府也有相关补助机制。

若「老人福利法」修正条文通过后,65岁以上综合所得税率20%以下者,将免缴健保费,占所有65岁以上长者近9成。石崇良说,健保精神为量能付费、互利共生,缴费对象从未以年龄区分,65岁以上年长者不代表没有缴费能力,一旦补贴后,就会破坏相关精神,并造成世代不公平的情形。

石崇良说,现在65岁以上族群,还在工作的人很多,甚至也有65岁以上的医师还在执业,如果这些人都不用缴健保费「也很奇怪」,健保制度仍应符合公平、正义原则;虽然很多人说,65岁以上长者免缴保费,可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但健保财源仍是来自于全民缴交的税金,或要再增收健保费用,两者都是增加全民负担。

行政院今年挹注健保380亿元,但若65岁以上长者免缴保费,相关支出将高达360多亿元,两者相减后所剩无几,将影响原本要挹注健保的部分,恐再限缩给付,并非全民之福。石崇良说,年长者需要的是医疗服务,而不是省这一点点钱。

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表示,反对丧失政策评估、社会讨论的粗糙决策过程,相关政策需要制度配套的精进,「过」与「不及」皆有失之,才能避免将帐面的贫穷错认为真正的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