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自己繳健保遭拒 「須依附子女」

国人退休后该怎么缴健保费?是许多人没想过的问题;依规定,需以眷属身分依附子女纳保。罕病基金会创办人陈莉茵不想造成孩子负担,希望能独自投保,但连跑健保署台北业务组、区公所询问,答案都是必须依附子女投保,甚至被问「你被家暴了吗?」她认为,退休人士依附子女纳保的规定不合时宜,健保署应研议年长者独立纳保机制。

「我怎么突然没了健保…」陈莉茵说,她六十七岁退休后,健保就依附丈夫,采用第六类身分投保,丈夫今年辞世,她被依规定移出第六类而没了健保,在丈夫除户四个多月收到健保署通知时吓了一跳,经询问,原来第六类投保资格已取消「退休人士」项目,现行法规只能依附配偶或子女投保。

依附子女 造成心理困扰

陈莉茵表示,她一直都是自己缴税、交保费,询问健保署「我只想作个自主老人,自行投保行或不行?」健保署台北业务组回复依法须以眷属身分依附子女投保,不投保将依健保法开罚,再询问区公所,对方答称「若有被子女家暴等情形,可填写声明书并附证明,可以不必依附子女…」还问「你被家暴了吗」?

陈莉茵说,健保为社会强制保险,规定自主老人或家庭弱势成员须依附纳保,但许多人退休后经济尚可,或许不想增加子女负担,也可能不想依附子女或每月给子女健保费,依附子女投保会造成心理困扰,建议健保署应重新研议针对年长者的独立纳保机制。

健保署:独立纳保牵涉广

健保署副署长庞一鸣表示,健保制度设计时即参考公、劳保制度及依附眷属等规定,目前健保法规定,民众退休后应以眷属身分依附子女投保,最近几年确实有年长者寻求独立自主,不想依附子女而想自行缴交健保费,但此变革涉及修法,且独立纳保问题相当复杂,需多加研议。

卫福部健保署承保组副组长许周珠说,依健保法规定,缴交健保费对象分为六类,于一○二年前纳保对象确实有公务员退休后得选择在第六类投保,原因是在公保年代,公务人员退休后仍保有医疗保险资格,健保开办时即纳入退休公务员,但此项目已取消。

许周珠表示,长者退休后多会询问以何种身分纳保,甚少反映不依附子女纳保,若保险对象不依规定参加保险,先以辅导为主,若仍故意不愿配合,可罚三千元至一点五万元罚锾,并于罚锾及保险费未缴清前,暂不予保险给付。子女等亲属若不愿为眷属缴交健保费,也可罚三千元至一点五万元罚锾,并核定强制子女帮眷属纳保,保费从薪资中扣缴,不至于有不依规定纳保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