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同意才能公开稽查记录 段宜康:新北市府是谁养的

八仙尘爆事件造成近500人死伤。(图/东森新闻,下同)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八仙尘爆事件震惊社会各界,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要求新北政府提供稽查八仙乐园记录,但新北市府以《政府资讯公开法》为由,表示「需要业者同意」才能提供,让他直呼「新北市政府是谁养的?」

「新北市政府这种理由,各位听得下去吗?」段宜康14日在脸书发文说,政府单位营业场所稽查记录,还得业者同意才能提供,如果《政府资讯公开法》可以这样自我阉割地解释,那去超市抽查食品是否过期、去工厂检查是否用黑心油、去百货公司检查是否妨碍逃生梯通通不能公布检查结果

「新北市政府是谁养的?」段宜康说,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第6款,「公开或提供有侵害个人隐私、职业秘密著作权人之公开发表权者。但对公益有必要或为保护人民生命身体、健康有必要或经当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他认为,为了公益、为了保护人民就是应该公开,「除非朱立伦觉得保护厂商更重要」。

段宜康13日也在脸书说,委托新北市议员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了解,八仙尘爆当晚现场指挥系统运作情形,新北市议会每天催着要资料终于要到了,结果是不到半张A4、200字的说明,什么也没讲。

段宜康指出,新北市观光局离谱,请他们提供对八仙乐园的检查记录,「结果只给我们12张空白表格!说打过分数的记录属于『不得公开』的政府资讯,连交通部观光局都提供了他们的稽查记录,新北市政府做了什么亏心事怕人知道?」他认为「要说没有鬼,我才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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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乐园违规变更游乐设施用途,未经观光局同意遭罚3万元。

新北市政府这种理由,各位听得下去吗?政府单位去营业场所稽查的纪录,还得业者同意才能提供!如果「政府资讯公开法」可以这样自我阉割地解释;那去超市抽查食品是否过期、去工厂检查是否用黑心油、去百货公司检查是否妨碍逃生梯⋯通通不能公布检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