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拟修吴音宁条款 段宜康:最好不是炒新闻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资料照/记者翁嫆琄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市府财政局近日修正台北政府管理监督自治条例》,另增列「吴音宁条款」,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4日说他举双手支持修法,并强调依照现行法规依法受邀到议会备询的是董事长,不是总经理,「希望柯市府修法不是炒新闻。」

段宜康在脸书上指出,现行《管理监督自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市政资本额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之投资事业,其总经理或董事长如系本府代表,经市议会邀请应列席报告;如二者均非市政府股权代表,由市政府指派股权代表一人列席报告。」

段宜康说,台北市政府在台北农产公司的持股仅22.76%,连4分之1都不到,原任董事长陈景峻是「市府股权代表」,而非总经理吴音宁,「所以依法受邀到议会,站在市长旁边备询的,当然是董事长。」

段宜康说,柯市长、陈副市长、议员都不高兴,那就来修法!「最好市政府和市议会不是只炒炒新闻。」明天市政府讨论了修正案,赶快送进议会;议会加班也要赶快通过。

北市府近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投资事业管理监督自治条》,北市府为此另增列「吴音宁条款」,明订市政府提供场地并与投资事业订有委托经营管理契约者,应于契约载明「经市议会邀请列席者,应列席报告并备询及其违约罚则」。

修正案预计25日送市政会议讨论,若顺利排入下会期议程审议通过,吴音宁就必需进议会备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