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拟废除「阿扁条款」既存违建有修缮就拆

柯市府拟废除「阿扁条款」。(本报资料照)

台北市规定8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违建,可拍照列管,暂免查报拆除,至今既存违建已存在27年以上,北市目前列管列管5万件既存违建。北市建管处指出,将研拟修法废除「阿扁条款」,未来有修缮行为或涉及影响公共安全时,将优先拆除。

建管处说,为能加速都市更新、整顿市容观瞻及预防危害公共安全情况发生,北市府将研议修法逐步清理既存违建。8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违建,倘有修缮行为或涉及影响公共安全时,市府仍保有随时拆除之权利,不再受陈水扁83年既存违建条款之限制。

建管处发言人郑大川说明,过去既存违建有公安之虞可拆除,仍可以进行修缮,不过以后希望违建不要再存在, 因此不能再修缮,只要发现有修缮就拆除,他也坦言,仅能透过市民反映、巡查时揪出来。

郑大川说,规章为自治规则,市府核定后即可上路,不需经过议会同意,但目前仍在研议,落日时间尚未确定。

建管处表示,为避免民众混淆违章建筑之合法性,日后将要求建物买卖登记时,于土地参考资讯档上登录违建相关资讯。

目前北市府已针对既存违建启动全面检讨并研议配套措施,建管处处长刘美秀表示,既存违建已存在将近30年之久,部分既存违建潜藏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北市建管处将逐步清理长期存在之既存违建,以确保民众居住权益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