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规!既存顶楼违建「室内装修须申请」否则优先查报拆除

台北市规定,既存顶楼违建室内装修须申请,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台北市建管处今表示,「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修订第25条,明定屋顶既存违建进行室内装修应向都发局提出申请许可,未经许可或未依许可内容进行室内装修,优先执行既存违建查报拆除;不得新增隔间,已有3个隔间以上的屋顶既存违建,也纳为优先执行查报拆除对象。

建管处长刘美秀说明,室内装修申请程序分两阶段,申请人应委托具备室内装修人员资格之开业建筑师办理,由建筑师签认室内装修设计符合规定后,检具签证书图文件向都发局申请第一阶段施工许可后始得室内装修施工,并应于六个月内施工完竣及申请第二阶段竣工备查,且须加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

建管处于23日发布修正条文,并于25日施行,若民众有相关法规疑义时,可先洽询建管处释疑或于建管处官方网站(https://reurl.cc/EZ3qOk)查询相关完整资讯,切勿贸然违规使用或擅自于既存违建进行室内装修施工避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