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杠PChome 要求解除拆封条款

东森新闻记者陈智菡、欧俊杰台北报导

继Google之后,北市府又杠上网路平台业者;这一次是PChome,由于PChome在购物网站规定电脑软体等3C商品一拆封就不能退,违反消保法,北市府要求取消,业者不服告上法院,虽然PChome败诉,但目前网站上还是有拆封就不退费的限制,北市府不排除开罚6至100万元的罚款

PChome购物网上,家电、3C、美妆应有尽有,但买很容易,要退货的话,规定却很多,看看相机网页上,下方一长串退货须知,包括要完整包装、外盒也不能拆;如果是电脑软体、游戏光碟、CD也通通不能拆,否则不准退货。

▲PChome上的商品退货需知写着,「所退回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状态、而且完整包装」。(图/取自PChome网页)

北市府认为不合理,要求PChome解除相关规定,PChome不服,告上行政法院,不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消保法规定,邮购买卖可在七天内无条件退货,判PChome败诉。

记者走访实体店面,发现不只是网路,如果在实体店面购买软体,一经过拆封一样不能退。电子软体店家许秋云说,「他(消费者)用了他发觉不好用,跟他想的不一样,然后他就不要用了,但是你可能装了之后,你都已经去注册了,叫我们店家要怎么办?」

实体店面认同不能拆封的规定,收银机上还挂了告示牌,因为一旦拆了可能被转拷,原厂也不会退钱给店家。但万一买回去,才发现不能用,消费者的权利又该谁来把关?台北市法规会主委庆元指出,「如果有消费者买了CD以后,每一次买都去退,这个消费者很可能会被认为是滥用消费权利,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障的。」

不过即使败诉,PChome到现在还是没有将相关条款移除,北市府不排除可能比照Google事件重罚6至100万,站在捍卫消费者权益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