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保险 4人以下企业强制纳保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草案」,昨在政院会通过,未来4人以下微型公司强制纳保。(本报资料照片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与现行规定对照表

攸关逾千万劳工权益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昨在行政院会通过,未来4人以下微型公司强制纳保,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将开罚2到10万元。此外,投保薪资部分新法职灾保险与劳保脱钩,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上限,由现行4万5800元提高到7万2800元,增加对高薪族的保障,预估有165万人受惠。

根据现行规定5人以上公司劳保才需纳保,4人以下公司未强制纳保,往往劳工发生职灾,才发现没有投保劳保,劳工权益受到影响;新法将职灾单独立法,未来不论公司人数都将纳入职业灾害保险的适用范围预计有33万名劳工受惠。

草案明定,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将处罚2到10万元;劳动部劳动保险司长白丽真说,此次行政院通过与原本版本,最大不同在于劳动部原想针对未纳保并发生职灾的雇主罚锾,并把罚锾纳入基金中,但有财政单位认为与「财政纪律法」抵触,因此修正为罚锾2万元至10万元,如果劳工因未投保发生职灾,由保险人发给给付后,再向雇主处以行政处分后缴回,如以最高7万2800元级距试算,失能给付最高雇主需缴回达436万8000元。

此外,现行职灾保险伤病给付是按劳工事故当月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70%,经过1年尚未痊愈者,第2年减为平均月投保薪资的50%,修法调整成2年均为平均月投保薪资70%。

对于政院通过的草案,全国中小企业总会理事长李育家表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很多现在还在纾困,苦哈哈的一大堆;中小企业占台湾就业人口9成以上,也算是「中央山脉」,政府还是要体谅一下企业经营的困难。

商总主席赖正镒则表示,政府要增加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成本时,要考虑其负担能力,否则微型企业相当容易倒闭,可能会酿成更多失业问题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表示,此次如手摇饮店等4人以下事业单位都纳入强制加保单位中,并从受雇第一天开始算起,「提升对年轻人的保障」;但应提供如网路等加保方式,让这些劳工也能用简便的方式纳入保障中,另如新兴的平台业者亦应纳入强制加保单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