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 未来强制纳职灾保险

凡领取过劳保老年给付及超过65岁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的劳工,得由雇主为其办理职业灾害保险。(本报资料照片)

为保障高龄就业者的职业灾害及经济生活安全,凡领取劳保老年给付及超过65岁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不能再参加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的劳工,得由雇主为其办理仅参加职业灾害保险,但若日前三读通过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上路后,所有受雇劳工都会是强制加保对象。

劳保局说明,依现行规定,可仅单独参加职灾保险的对象包括已领取劳工保险老年给付的被保险人,超过65岁已领取公教人员保险养老给付、军人保险退伍给付、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或国民年金保险老年年金给付的劳工。而职业灾害保险保险费由雇主全额负担,劳工在保期间若不幸发生职灾事故,即可向劳保局申请职业灾害给付,雇主可依劳动基准法,抵充雇主的职灾补偿责任,落实劳工保障并分摊雇主经营风险。

如以基本薪资2万4000元、职灾保险平均费率为0.21%试算,每月雇主仅要负担50元。但劳保局指出,即使劳工超过65岁,只要有受雇事实,雇主仍给每月提拨6%的劳工退休金至其个人帐户。

劳保局提醒,雇主如要申报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或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的员工参加职业灾害保险时,请填具「职业灾害保险加保申报表(劳工退休金提缴申报表)」,并正确勾选申报表内「已领取社会保险给付之种类」的栏位,勿使用一般劳工保险加保申报表,劳工退休金将一并完成申报手续。如为劳保局的网路申办单位,线上申报时请于「保险别」栏位点选「仅参加劳保职灾保险、劳退」项,勿点选「劳保(含普通及职灾保险)、就保、劳退」。

劳保局纳保组组长黄锦仪说,如果按已三读通过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上路后则无论受雇者身分、事业单位员工人数为何,只要有受雇事实就要强制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