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业职灾风险高 雇主若未帮劳工加保未来最高恐可处446万

职灾保险草案通过后,雇主若未依规定劳工投保将处高额行政处分。(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营造业为我国各行业中重大职灾发生率最高者,发生职灾伤害及死亡事故频繁,急需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劳保局呼吁,承包工程之雇主务必于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其参加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以保障劳工权益避免受罚。

劳保局指出,营造业的劳动市场较为特殊,工程层层转包为常态运作模式,又因每个工项施作时间不一,造成工地劳工流动性频繁,且多属临时性或按日雇用的点工型态。这类劳工经常为职灾风险的高危险群,雇主如疏漏申报其加保,一旦职业灾害发生,劳工无法取得劳保给付,则易衍生劳资纠纷。

劳保局提醒,承揽各项营造工程之雇主,无论是建设公司或小型工程行,均应负起为员工申报加保之法定义务,于劳工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劳保及就保。

又如所雇员工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或已年逾65岁且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不得参加劳保及就保,亦得申报仅参加职灾保险,给予劳工完整的工作保障。万一不幸发生职灾,劳保职灾给付可抵充劳动基准法所定之职业灾害补偿费用分摊雇主经营风险

另外,有关职灾保险,日前行政院已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依该草案,已扩大到所有受雇在登记有案事业单位的劳工均为强制纳保对象,若该法通过,未来雇主未帮劳工投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劳工若遇职灾,依该法最重可处雇主10万元罚锾、436万8000元行政处分。

劳动部解释,罚锾增加主要是因为提高投保级距,从现行最高到4万4800元,上修至7万2800元,且该草案版本原本的最大不同主要是,劳动部原想针对未纳保并发生职灾的雇主罚锾,并把罚锾纳入基金中,但有财政单位认为与「财政纪律法」抵触,因此修正为罚锾2万元至10万元,并由保险人发给给付后,再向雇主处以行政处分后缴回,如以最高7万2800元级距试算,最高可达436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