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女大生命案家属求引渡、国赔 我国司法单位:尊重
▲马国女大生命案,家属跨海要求国赔、引渡。(图/记者林悦翻摄)
马来西亚籍钟姓女大生上月底遭梁姓男子性侵杀害,死者家属宣称已经透过台湾律师团体,要求国赔,并要求我国对梁男处以极刑,否则将透过马国司法程序争取引渡罪犯。对此,我国法务部回应,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但基于本案属于侦查中个案,不便发表意见。
就读长荣大学24岁马来西亚籍钟姓女大生,上月28日晚间在学校旁的台铁便道遭掳走,并被性侵勒杀,弃尸于高雄阿莲山沟内,28岁凶嫌梁育志落网后坦承犯行,并遭到羁押。案件爆发后,震惊2国社会,我国政府高喊究责,马国政府也希望我国政府能正视本案。
而据马国媒体报导,死者父亲钟伟国23日在钟女的母校「衞理毕理学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召开记者会,与马国律师一同出席,指出已在台湾提出3项诉讼,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诉讼、11月12日提出死亡刑事诉讼及犯罪被害人补偿。另外还打算透过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向政府要求国赔;也希望对政府要求对梁男处以极刑,否则将透过马国司法程序,争取引渡梁男到马来西亚审判。
对此,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尊重当事人在法律上的权益。不过他提到,为了避免影响检察官的判断,或使外界误以为检察官办案会受其他因素影响,法务部一项不针对侦办中的个案表示意见;但就他了解,当地的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已经针对本案开始运作,补偿金会尽速发出。而由于本案属侦查中个案,更与司法院无关,无从回应。
法界人士指出,引渡人犯攸关各种政治因素,基于国际间「国民不引渡外国」原则,除非我国与马来西亚有特别签署引渡条约,才能顺利引渡。至于国赔问题,我国则有「协议先行」原则前置,亦即本案需由被告机关先与起诉的家属协议、调解,本案中可能被列为国赔相对机关的单位,应该是台南市政府,也就是台南市政府应先与家属协议,协议不成才会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届时才会由法官进行个案判断。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