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女大生命案 法医戳破凶嫌「助轻生」谎言
陈柏谚。(翻摄画面)
士林地院审理陈柏谚杀害马国籍蔡姓女大生,24日传唤曾姓法医师作证,他证称蔡女遭掐扼窒息死亡,四肢有椭圆状瘀伤,不排除是防御性伤害或是挣扎扭打造成的,而陈男辩称是帮助自杀,曾法医表示「无法得知死者心理状态」,但从脖子伤害观察,是一次性的瘀伤,与陈男辩称是勒了4次的迹象不同,检察官斥责陈柏谚满口谎话。
曾姓法医担任专家证人,他证称,死者左侧下腭有3条短浅的瘀伤,右侧则有1条,经过前颈施加压力,导致窒息死亡,而辩护人主张,蔡女在生前时嘱托陈男帮助自杀,是否能从伤势得知当时的情况,法医师则称「无法知道死者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伤势,不似遭人反复多次掐颈,与陈男的辩称不同。
法医更称,死者四肢及前臂的内外侧都有瘀伤,手腕、膝盖也有瘀伤,都是死亡前造成新伤,而且在喉咙上方的舌骨断裂,需要比较大的力量造成,若依人体本能反应,遇到外力攻击,会自然防御,无法排除瘀伤是挣扎、扭打造成。加上蔡女血液中有3种药物,副作用是嗜睡,不排除陈男是在蔡女熟睡,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掐颈造成蔡女脖子的伤势。
检察官抨击,依陈男说法前后共4次掐颈,直到最后一次蔡女才昏厥,依法医证称4次掐颈造成瘀伤,要重叠在一起几乎不可能,显示陈男是说谎,蔡女脖子的瘀伤是一次的重压造成死亡,四肢的伤势更不可能是在同意下,帮助自杀时造成的。
陈柏谚去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多,在马籍蔡姓女友住处,索讨9万9999元,徒手掐扼蔡女脖子致死,陈返回新北市租屋处寻短,经由陈的父母报案,陈在救护车上说「我杀了人」,士林警分局在大东路、蔡女租屋处发现尸体,全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