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女大生命案 黄伟哲:凶嫌应判死
废死议题在台湾内部引发诸多争议,迄今仍无法凝聚共识。马国女大生在台遇难,国民党台南市议员王家贞9日质询时,市长黄伟哲明确表示,他个人主张要有死刑,不仅现有39名死刑犯应执行,犯下马国女大生命案的凶嫌,也该被判死刑。
王家贞昨质询,「目前台湾有39名死刑犯还没有执行,你认为应不应该执行?」黄除了明确指出应执行,更进一步说,这39名死刑犯,基本上都已在尽量不要判死刑的社会氛围下,仍求生不得,法官只好判死刑,应赶快执行。」
55位警员9成挺死刑
针对女大生案,黄说,当看到家长眼泪,看到死者妈妈声声呼唤,又担心凶嫌可能想用精神问题等逃避死刑,他个人主张,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要判死。
会后,黄补充强调,先性侵再杀人,本来就是死刑或无期徒刑之罪,加上他犯后态度不好,对犯行多所掩饰,直到最后检警拿出客观证据才认罪,恶性重大;据现有资料,他从9月30日就已预谋犯案,死者母亲也要求判死,他以一名公民的立场,主张判死。
是否担心被废死团体挞伐?黄认为,公民都有言论自由,没什么好挞伐,他表达自己立场,尤其是犯行重大、令人发指的犯罪,判死应是合法、合理、又符合民众期待。
王家贞昨也公布「死刑存废」立场问卷调查。在55名受访的台南市警局各分局正副分局长及刑警大队各队正副队长中,50人支持死刑、1人反对、1人保留、3人拒答,支持死刑比例高达90%。
法务部官员表示,我国仍有死刑,法务部会依法行政,如判死定谳,经穷尽所有救济程序、且无法定停止执行事由,会依法审慎执行。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表示,根据《犯罪被害人保护法》规定,外国人在台因犯罪行为被害,与国人均享有同等保护。依法,女大生父母都可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由于他们已返国,目前由犯保台南分会与学校窗口联系。
女大生父母可申请的补偿金项目,包括法定扶养义务各100万元、精神慰抚金各40万、殡葬费附单据最多30万、没附也有20万,等于最多可申请310万元,再由台南地检署的犯罪被害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