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施压石膏案? 食药署长:我没感觉,也没接到电话

段宜康施压石膏案?食药署长:我没感觉,也没接到电话。(图/记者李孟璇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区「卢佳食品」2014年被爆出使用化工级石膏制作豆花,上游永昌化工涉案负责人法院声押获准。新北市地检署检察官黄孟珊日前在脸书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务部药署施压,将工业用的「无水石膏」,增列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对此施压一说,食药署长姜郁美今(2)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我没有感觉,也没有接到委员的电话」。

姜郁美提到,硫酸钙原本就是食品添加物中正面列管品项,虽然先前只有二水硫酸钙,但只有厂商有需要,都可申请增列标准,而申请的程序表单,在食药署的网站上皆有公告,一般申请后食药署会在2个月内回复。

「并不是厂商申请了,就一定能列进去。」姜郁美表示,假若食药署接获业者申请,会先搜集各国的标准是否一致,并经过咨询委员会审查,再通过7至60日不等时间的预告,搜集各方意见后,再汇整资料,公告实施。

卫福部长蒋丙煌(左)与食药署长姜郁美在立法院备询。(图/记者严云岑摄)

无水硫酸钙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一案,是在2014年12月8日提出申请,至6月24日完成公告,总共历时7个月。姜郁美表示,若厂商申请时有文件要补送时,至少需耗费1年以上,若无,也要4个月以上,无水硫酸钙增列并不需要补充文件,7个月的时间并无不妥。

根据食药署调查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大陆,在硫酸钙的使用上,皆有无水及二水2种规格。姜郁美说,台湾将无水硫酸钙增列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比照其他国家是合宜的,且若正面列管后,若含有硫酸钙食品添加物的产品,就需列出许可字号或登陆字号,供卫生单位稽查,反而可以避免其他工业用途原料混入食品,提升管理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