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籍女大生命案 法务部:我方不会引渡梁嫌赴马

法务部官员表示,我方不会引渡马籍大生命案的梁嫌赴马。(本报资料照片

马籍女大生在台遭性侵杀害,死者家属隔海要求国赔并对凶嫌处极刑,否则将以马国司法程序争取引渡,法务部官员24日表示,梁嫌是我国国民犯罪地点台湾,我国有司法管辖权,依《引渡法》规定,不会引渡梁嫌。

钟姓女大生的父母马来西亚透过律师海量记者会表示,已在台湾透过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提出3项诉讼,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诉讼、死亡刑事诉讼及犯罪被害人补偿

叶海量并引述总统英文给死者家属道歉信内容「因为我们的疏忽,让您们失去爱女证明死者遇害是台湾当局疏忽造成,「希望台湾检调机构审判以死刑为标准,这是全马来西亚人民的期待」,如台湾不能满足要求,家属必不惜一切代价,通过马来西亚司法程序引渡罪犯

法务部官员对此表示,依引渡法第4条第1项规定,请求引渡之人犯,为中华民国国民时,应拒绝引渡;但该人犯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在请求引渡后者不在此限。梁嫌是我国国民,犯罪地点在台湾,目前检方已着手侦办、羁押中,我国当然有司法管辖权,依引渡法规定,我国不会引渡梁嫌到马来西亚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