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时幻想杀人才能传宗接代?王景玉精神鉴定「正常」

荣总精神鉴定报告确认,王景玉犯案当时并没有精神障碍或是心智缺陷。(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内湖女童「小灯泡命案震惊台湾社会,同时也再次引发讨论是否废死等议题。不过,士林地检署昨日(23日)侦结,且根据荣总精神鉴定报告显示,凶嫌王景玉在犯案当下并没有精神障碍导致无法辨别行为能力,因此依杀人罪将他起诉并求处极刑

33岁的王景玉在民国95年时曾因持有安非他命遭查获的纪录,99年10月以及103年10月又陆续传出因精神疾病家人发生冲突,今年3月持刀当着4岁女童妈妈的面砍杀无辜孩子,遭逮后还供称,自己要找一个四川女孩传宗接代,为了达成目的才会杀人。

▲王景玉曾在「给警察的一封信」的作文中赞扬警察打击犯罪。

由于王景玉犯案时精神状况是否正常是必须厘清重点之一,士林地检署23日侦结表示,根据荣总的精神鉴定报告显示,王在犯案当时确实没有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导致无法辨别行为能力,且也没有验出毒品反应,犯案手段十分凶残也看不出来有任何悔意,因此依杀人罪起诉并求处极刑、褫夺公权终身。

此外,案发之后王景玉的国中同学辛蒂曾跳出来表示,他曾经在作文「给警察的一封信」中赞扬警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最后还画上一个可爱的图案,没想到一向怕事的他竟然会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我看到他杀人,我真的是觉得他就是吸毒吸坏了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