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早餐到学长家尝3次禁果 14岁国中妹:我们自然发生

曾男学妹到他家送早餐时,趁机发生性关系。(图/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2015年间认识一名14岁学妹,且曾男趁学妹送早餐到他家时,趁机性交得逞,一年间共发生3次性关系,后来因学妹将事情告诉同学曝光,其母亲得知后怒告强制性交。检方侦结,认为少女侦查中坚称双方是「自然而然」发生,且又多次前往该处,与一般强制性交被害人反应相异,因此依对未成年性交罪将曾男起诉。

起诉指出,曾男为该名少女的国中学长,2015年间透过同学介绍认识彼此,没想到同年11月间曾男趁少女到他家送早餐时,趁机发生性关系,随后又在12月以及隔年3月分别发生性行为;曾男到案后也坦承,知道少女才14岁、就读国中而已。

少女起初在警询时,称曾男刚开始要脱她的衣服时,「我有跟他说不要,他也有收敛,可是过没多久,又开始毛手毛脚,我因为吓到没有抗拒」,最后才发生性关系;不过,少女侦讯时又改口,曾男并没有强迫她,双方是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发生的。

检方认为,少女前后说词不一,且2015年11月间发生第一次性关系后,又陆续前往曾男住处再次性交,核与一般强制性交之被害人于案发后,多有恐惧、逃避反应之常情相异,故综合以上事证,应认少女于侦查中之指述,为可采信,因此依对未成年性交罪将曾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