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版劳基法修正! 银行与劳工债权拟同列第1顺位
行政院会6日通过劳动部拟具的《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核转立法院审议,劳动部长陈雄文指出,修法重点包括增订劳工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债权的「受偿顺序」与第一顺位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相同;劳工退休准备金提拨及管理办法所定的提拨率规定,位阶也提升到本法。▲劳动部长陈雄文解释劳基法28条修正案。(图/记者赖于榛摄) 企业雇主如果有歇业、清算或是破产的情势,大部分劳工恐领不到薪资、资遣费、退休金,劳动部指出,薪资部分目前有垫偿基金处理,但是资遣费跟退休金却时常引发纷争,例如已抗议多年的华隆案。
陈雄文参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指出,如果说这个公司企业还有资产的话,通常会在融资时拿去贷款,而这些资产在企业歇业、清算或是破产后,会被银行申请扣押,法院扣押并拍卖企业大楼、厂房或是土地后,优先受偿都是金融机构,「劳工分配到的非常地低,完全没办法照顾劳工」,强调修法后,银行与劳工债权将同列第1顺位,法院在金额分配时就会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