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三读修法 劳工债权与银行债权并列第一

华隆工人因求偿无门,组成自救会多次上街抗议。(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华隆纺织积欠薪水后倒闭,员工才惊觉华隆未提拨足额退休金,让员工权益受损,却因法律不足求偿无门。立法院20日三读修法劳动基准法》,将劳工债权提升为第一顺位,和银行抵押权平行,保障劳工权益。

修法将退休金、资遣费债权受偿顺序提高到第一顺位,与银行债权相同,如果雇主未依规定给付资遣费、退休金罚则,大幅提升为30万元到150万元。此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可向当地主管机关查询事业单位劳退准备金提拨资料。

同时,修法扩大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垫偿范围,加强雇主退休准备金提拨责任,将有助于解决劳工遭遇关厂歇业大量解雇时被雇主积欠工资、退休金与资遣费问题

国民党立委吴育仁表示,修法是很大进步,具体保障、巩固关厂工人权益。接下来会要求地方政府确实执行修法内容,督促没依法提拨旧制退休金业者按规定办理。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则认为,修法不符工人期待,工资债权没优先于抵押权,显示政府不敌银行、企业压力,立法院通过「权益打折」法案;未来仍会监督劳动部加强稽查旧制退休金足额提拨。

劳团要求修法通过全额垫偿资遣费与退休金,以落实代位求偿。(资料照/记者刘康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