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看不到劳权 劳团呼吁「修宪时应让劳动权入宪」

制宪基金会台湾劳工阵线今天召开「催生劳动权利宪法论坛。(林良齐摄)

立法院日前已成立修宪委员会外界也纷纷提出修宪主张,制宪基金会与台湾劳工阵线今天召开「催生劳动权利宪法」论坛表示,现行宪法基本规范过于简陋、对进步的劳动基本权未有着墨,建议劳动权如要入宪应广纳不同的劳动基本权型态

制宪基金会日前向中选会提出「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中选会要求提案人限期补正,制宪基金会执行长林宜正表示,已提出限期改善,中选会最晚会在11月上旬做出准驳与否。

林宜正表示,去年民调时有8成民众支持台湾制定新宪法,也有91%台湾人希望台湾成为正常国家,而台湾不是正常国家的核心因素就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关系。台湾制宪基金会致力于催生一部符合现况、未来台湾人生存及生活的新宪法,希望借此凝聚台湾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友联说,现行宪法在劳动权中对基本权规范过于简陋,如劳动三权中的团结权、协商权及争议权的宪法依据,往往要透过各法衍生才得以解释,宪去也对有如「共同决定权」等,虽然宪法152条至154条有提及劳动权,但属基本国策,一般民众难以基于这几条条文主张权利。

孙友联呼吁,劳动权入宪应广纳不同的劳动基本权型态,不可仅局限于团结、协商、争议等劳动三权,也应使不同的劳动基本权有清晰的内涵现实作用,以奠定明确指标,可以借镜「制定欧洲宪法条约草案」中有关劳动基本权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