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陈情监院 盼撤销弹劾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因浩鼎案遭监察院弹劾,被公惩会(现惩戒法庭)判处申诫,翁在司法获判无罪后,多次要求监院再审,以免影响其争取诺贝尔奖机会。(本报资料照片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因浩鼎案遭监察院弹劾,被公惩会(现惩戒法庭)判处申诫,翁在司法获判无罪后,多次要求监院再审,以免影响其争取诺贝尔奖机会。监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召集人监委蔡崇义昨表示,近期称会立案,就翁启惠澄清部分进行客观持平检视,再提出报告,回复翁启惠。不具名监委私下建议,翁从财产申报处分着手,或为解套之道。

近期将立案 客观持平检视

翁启惠是在2017年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同年被监院弹劾,移送当时的公惩会,公惩会在2018年以翁启惠未依法申报财产、及揭露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判处翁申诫。不过,当年在司法判决方面士林地院判决翁无罪,检方不上诉,全案定谳。

翁启惠多次主张再审,被公惩会驳回,他转向监院陈情,希望能撤销弹劾。蔡崇义表示,依照监院早年惯例,「起诉就弹劾」,并没有错,但最后司法证明翁无罪,监院也只能把翁所主张的其他事由重行调查,并提出报告强调翁最后被司法判决无罪,由其另觅救济管道

据了解,很多现任监委均希望翁启惠案能再审,问题是无再审依据。蔡崇义说,翁案有点敏感,他不否认翁是国家人才,但毕竟目前还是平静一点比较好。

多监委支持 唯无再审依据

针对立案问题,蔡崇义说,近期就会进行,很可能就是提出补充的调查报告;至于撤销弹劾及再审,他认为,相关做法好像是说当初监院弹劾是错的,但并非如此,应该是说翁被判无罪,公惩会的申诫就要改。

不具名监委表示,现在外界指向翁启惠要求撤销弹劾、再审本案,但一案不二查,而且监察院也没有撤销弹劾的作法。不过,翁启惠遭申诫,据知是因财产申报被罚所引起,较可能的解套之道,应在行政程序那块,亦即如有新事证,即有「可重为处分的可能性者」。

至于发动方式,可由任一监委到监院「廉政委员会」提出翁启惠的陈情案,并要求财产申报的裁罚重行调查。如果翁启惠能先解决财产申报问题,在财产申报解套后,就可据以向惩戒法庭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