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监院弹劾「完全无法接受」 翁启惠发5点声明表遗憾
因「浩鼎内线交易案」遭起诉的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4日遭监察院以9:0的票数一致通过弹劾;对此,翁启惠当天稍晚再发5点声明,强调完全无法接受该决定,并表示「深感遗憾」。
士林地检署侦办浩鼎案,查出翁启惠于2011及2012年,以女儿做为人头,收受浩鼎董事长张念慈贿赂,提供乳癌疫苗研究成果,4日则遭监察院弹劾,成为中研院史上第一例。
监察院表示,翁启惠督导订定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明知却带头违反规定;另外,也对外发表攸关该民营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评论,为掩饰其与该公司并无利益关系,又对外公开谎称未购买该公司股票,言行严重失当,违背诚信,严重损害政府声誉,违法失职事证明确,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
当天稍晚,翁启惠发出5点声明,强调绝无带头违反中研院的技转利益冲突原则,并表示对该决定「完全无从接受」,监察院得弹劾理由,对事实有严重误解,且对进行中的诉讼未审先判,如此骤然所做下的决定,「本人深感遗憾」。
翁启惠指出,因浩鼎发展的疫苗产品主要为自己的发明与技转,因此才于该公司上市前购买股票,相关投资或贷款并无不法,且也不保证投资会获利,更从未应允收受浩鼎技术股或因此不当协助其相关公司无偿学习技术或取得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