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今闯关? 这3大争议是关键
立法院临时会25日再审《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民进党团力拼在25日就完成三读;经过22日的朝野协商,目前蓝绿对于3大争议点,包括「法案名称」、「主管机关」、「起算日期」尚未取得共识,拟直接在院会表决。
林德福25日上午在院会发言时表示,「法案名称」初审通过的版本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他们将提出修正动议改为《政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名称用不当,已经让整个失去法治精神」。
至于「主管机关」方面,林德福指出,初审通过的条文将「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设立于行政院之下,委员会设置委员11至13人,由行政院长派之,并指派主委和副主委,他们提出修正动议,认为政党财产有争议者,应移请监察院调查。
「起算日期」方面,初审通过的条文以「民国34年8月15日」起算,林德福说,「只有国民党在民国34年成立」,针对性意味浓厚,他痛批「整个法案内容荒腔走板」他们提出的修正动议,则自「民国80年5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