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法案三读通过 金融发展迈向新里程碑
立法院本会期三读通过,由金管会推动包含银行法在内5大法案,金管会主委曾铭宗强调,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草案、银行法、国际金融业务条例、保险法及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三读通过,对健全电子支付机构经营与发展、提升银行、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将使金融产业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
曾铭宗说,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通过,对电商发展有重大意义,除了现行的代收转付外,以后可以办理汇款、储值业务,而且我们还有双币别,即使国外也没有我们这么先进。对于外界担忧电子支付子法恐趋严,他强调,母法都宽了,子法不会啦!
▲曾铭宗表示,5大法案的通过具有重大意义,将使金融产业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图╱记者蔡怡杼摄)
目前我国个人及网路商店约10万家,金管会预估电子支付条例通过后,预估104年度电商家数应可成长1至2成,约1至2万家,市场交易规模将增加1,200亿元至2,000亿元,整体电商产业将跃升为兆元产业。
银行法方面,银行转投资总额及投资非金融相关事业之总额上限,改以「净值」为计算基础,金管会估计可增加国银4000-5000亿元的投资动能,使银行有足够并购能量扩大海外布局;另外,自今(104)年9月1日起,双卡循环利率上限调降至15%以下,可有效减轻持卡人利息负担。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方面,开放保险业设立国际保险业务分公司(OIU),办理外国人买保单,可扩大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及国际化,有助台湾建立亚太理财中心。
保险法方面,引进PCA立即纠正措施,曾铭宗说,国华人寿政府赔付863亿元,国宝、幸福人寿两家都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引进立即纠正措施后,不仅主管机关不敢放着它(保险公司)烂,业者自己也会警惕。
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曾铭宗说,未来金管会可以视金融业违反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情节,命令停止人员执行业务、命令解除负责人职务等处分,情节重大者,甚至可废止其营业许可;另在处罚锾部分,对于情节严重者,可在所得利益范围内处以罚锾,无金额上限,以后金融机构卖商品会更谨慎,且理专、经理人也都不会再乱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