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通过!翁启惠买股谋利情节重大 监院弹劾

监察院审查会4日上午以9:0票全数通过翁启惠弹劾案。(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监察院4日表示,因「浩鼎内线交易案」遭起诉的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涉嫌在任职期间购买民营公司股票谋利,并协助无偿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严重损害政府声誉违法失职情节重大。监察委员仉桂美、包宗和、刘德勋和王美玉提案弹劾,并以全票一致通过,全案将移交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并于下午3时将召开记者会

弹劾理由指出,翁启惠任职期间,委由与中研院有合作专属授权关系的民营公司董事长先行代垫款项或代为对外借款,购买股票投资谋利,以图自身利益,并应允同意收受该公司150万股技术股,进而不当协助图利其相关公司派员至中研院无偿学习技术及取得中研院的糖分子研究成果。

弹劾案由指出,翁启惠督导订定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明知却带头违反规定;另外,也对外发表攸关该民营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评论,为掩饰其与该公司并无利益关系,又对外公开谎称未购买该公司股票言行严重失当,违背诚信,严重损害政府声誉,违法失职事证明确,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