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能游走在食品和药品间的真空地带

如果弥合漏洞时间跨度较长,很可能会使问题越积越多,甚至积重难返,加大治理难度,加大社会风险,类似的教训应该认真吸取。如果能在问题刚露头时就高度重视,精准治理,比起积重难返时再下手,无疑会事半功倍。

据8月21日新华社报道,随着养生保健成为时尚保健食品行业乱象丛生。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前者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后者涉及市场准入,政策旨在推动和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有望给保健食品消费带来里程碑式的影响。

保健食品行业管理新规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行业饱受争议,尤其是部分企业时常伴随着传销魅影,令整个行业一起“背锅”。比如,去年的权健涉嫌传销及虚假宣传事件将行业中非法行医、拉人头发展下级代理、用会销讲座等形式忽悠老人掏钱等乱象推至公众面前,行业一夜“入冬”。

产生乱象的深层原因是制度环境“先天不足”——在现行法律法规中,保健食品是按照特殊食品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的。一是实行上市产品审批;二是进行消费提示,在产品标签说明书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然而,注册申报质量不高、产品重复等问题,给审评审批带来困难,一直沿用的消费提示也存在较多漏洞。再加上监管体制不完善,不少企业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铤而走险,出现了超范围经营、传销、虚假宣传等多重乱象。

简单说,保健食品长期处于食品和药品间的真空地带,自己声称功效优于普通食品,同时享受着低于药品级别的市场准入。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于消费者和整个行业来说,既是止损,也是护航。之前,即便有着权健帝国倒塌的前车之鉴,但利益驱动下的不少企业似乎并没有痛改前非的意愿,依然有不少消费者受骗上当,遭受损失。新办法有望刹住不良势头的蔓延。从行业角度看,新办法为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早在2009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引领食品行业建立起完整科学的法规体系,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种种原因,该条例迟迟未能成形,导致一些规章无法与食品安全法实现程序上的规范对接。而保健食品的审批、监管、生产等,也因缺乏相应法律依据而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新规的出台正是其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梳理保健食品行业的治理路径,对其他领域的治理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比如,如果弥合漏洞的时间跨度较长,很可能会使问题越积越多,甚至积重难返,加大治理难度,加大社会风险,类似的教训应该认真吸取。如果能在问题刚露头时就高度重视,精准治理,比起积重难返时再下手,无疑会事半功倍。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以前,不少人呼吁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良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如今新办法出台,这些似乎都有了回音。保健食品行业发展需要久久为功,期待制度补丁能够让保健食品回归本位,助力保健食品行业自身先健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