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动盟提宪改四主题 呼吁执政党尽心看待

宪动盟提宪改四主题 呼吁执政党尽心看待。截自直播

民进党本月底拟在中执会通过党版修宪草案以交付立法院审议;公民宪政推动联盟(宪动盟)去年提降低修宪门槛、18岁选举与被选举权、国会选制改革及人权条款补充与国家人权委员会,四项诉求,呼吁执政党应更尽心看带此次修宪契机,同时借此企盼促成朝野与公民团体修宪对话的空间。

宪动盟今日召开记者会,公民宪政推动联盟召集人徐伟群指出,「降低修宪门槛是宪政改革的重中之重」。民进党2015年提出降低修宪门槛提案,即使国会提案门槛降低,公民复决设置50%以上的投票数门槛仍然过高,只要鼓励公民不投票,就可成功反动员。

他呼吁,民进党切莫沿用6年前的修宪版本;又若必须设定公民复决的投票数门槛,其门槛应低于2015年版。

徐伟群说,宪动盟关于修宪门槛之版本是在国会阶段设计为立法委员五分之一之提议,三分之二之出席,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之决议;在公民复决阶段则采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的简单多数决。虽然该版本与民进党2015版本有显著差距,但「宪动盟仍愿意保持对话的可能性」。

妇女新知基金会资深研究员曾昭媛指,现行立委选制妇女保障民额仅占立委席次15%;区域立委席次占立委席次70%,却以经营所属选区的选民服务为主要工作。蔡英文总统2014年当选民进党主席之投书内容,与2015年8月提出之国会宪政改革政见,提醒蔡总统与民进党应兑现政治承诺,戮力推动宪政改革留下历史地位。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表示,宪动盟人权条款补充的三大部分为国家机关中公权力之执行者,皆应受宪法基本原则与基本权利的约束、人民可直接根据宪法,向公权力机关与私人之间援引并主张其基本权利、呼应台湾已具国内法效力之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各级政府机关在行使职权适用宪法权利时,应符合立法院所通过的各项国际人权公约。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表示,应在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人权委员会设置条文入宪而国家人权委员会(NHRC)」 的设置。目前「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设置,使委员身兼监察委员与人权委员的双重身分,进而导致NHRC与行政、司法、立法机关间的关系暧昧不明,也正是NHRC现行架构的实质限制。

黄嵩立说,NHRC应具有完全独立功能,期待其能完全符合联合国《巴黎原则》,保障与促进人权为使命。他认为,独立于三权之外,提醒与协助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维护人权,而不会被视为拥有指挥权力的第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