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102年春节放假9日 清明中秋连假4天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26日表示,政院已核定明(102)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连续假期包括农历除夕及春节假期2月9日至2月17日(星期六至次周星期日),计放假9日;儿童节与民族扫墓节并同周休二日(4月4日至4月7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计放假4日;中秋节并同周休二日9月19日至9月22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计放假4日。其中春节及秋节须补行上班。
人事总处指出,历年公务人员全年总放假日数介于110日至115日,该总处于日前邀集相关机关及工商民间团体开会协商明年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并经行政院核定通过,明年365日,公务人员全年总放假日数为115日。
人事总处表示,现行办公日历表是依「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及「政府行政机关纪念日及民俗节日假期调整原则」来安排。依前述规定,明年放假的纪念日计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1月1日)、和平纪念日(2月28日)及国庆日(10月10日);放假的节日有:农历除夕(2月9日)、春节初一至初三(2月10日至12日)、儿童节/民族扫墓节(4月4日)、端午节(6月12日)、中秋节(9月19日),均于节日当天放假1日。
其中,明年儿童节4月4日与民族扫墓节为同日,依行政院核定「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儿童节与民族扫墓节同一日时,于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时,于后一日放假。明年儿童节与民族扫墓节同一日且逢星期四,延后一日于4月5日放假,因此连续假期为4月4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日)。
春节后2月23日补上班,中秋节前9月14日补行上班
人事总处表示,依周休二日实施办法及假期调整原则规定,农历除夕(2月9日)及农历初一(2月10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于2月13日(星期三)、2月14日(星期四)各补假1日,次日(2月15日)为星期五,予以调整放假,并于次一周星期六(2月23日)补行上班。中秋节9月19日为星期四,次一日(9月20日为星期五)调整放假,并于前一周9月14日(星期六)补行上班。
人事总处强调,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仅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公营事业机构人员之放假,原则上比照办理,军人放假规定,是属于国防部主管权责,依该部规定办理。至各级学校适用之学年度行事历,是由各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定。另外,民间企业人员之放假涉及劳动基准法相关事项,应依该法主管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之规定办理。(右图:102年三长假确定,民众多数赞同。)
人事总处表示,有关明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已登载于该总处全球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dgpa.gov.tw)首页「最新消息」公告项目,欢迎民众上网查询或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