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银行换发电子债权凭证 1件可拿10元 司法院澄清

司法院内部照片。本报资料照片

「靠北书记官」脸书网页刊登「靠北书记官860」贴文,指称债权银行声请换发电子债权凭证,1件可以拿到10元推广费用一事,司法院澄清,推动电子债权凭证服务,并没有向债权银行提供推广费用。

司法院表示,为推动司法资讯电子化、提升强制执行程序之效率与服务,司法院从去年7月1日起,试办金融机构债权人声请核发电子债权凭证服务,迄今进入第三期试办阶段,在电子债权凭证试办作业阶段,考量各地方法院办理民事强制执行案件,以金融机构声请者为主要案件来源,初步以金融机构债权人为开放对象,但司法院并无给付相关推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