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15岁少女翘家「尝3次禁果」 少年妈判赔24万元

少女离家后与少年男友发生3次关系。(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17岁少年与15岁少女交往,104年间少年带女友翘家台中高雄游玩,期间偷尝禁果3次,少女家人知晓后气得提告,尽管少年的母亲辩称已尽教导之责,并请儿子立即返家,但法官认为母亲平时未能让儿子有正确法治观念,认定母亲确有疏失,判决母子连带赔偿少女及父母共24万元确定。

104年间同住在新北市的少年、少女交往后,少女父母认为女儿性格大变,不仅常跟家人起冲突,甚至还辱骂父母、连日旷课,父母起先同意2人交往,只要求男方能够守住分际见状管教变得严格,让少女心生不满,少年耳闻后提议女儿翘家,前往中、南部游玩,期间2人还发生性关系。

少女离家后,女方父母着急联络少年,但少年却置之不里,家属急得报警通报女儿失踪,直到9天后女儿返家,经过家属密谈后,女儿透露出有跟少年发生3次性关系,家属气得提告求偿30万元。

单亲少年的妈妈向法官辩称,少女是因为想要寻死,儿子才会救女友脱离苦海,起因就是少女的父母装监视器管控女儿行踪,且儿子离家期间,她也打电话通知儿子应尽速返家并报警,认为自己已经善尽管教之责,且小俩口也是两情相约才发生关系。

少年法庭认定,17岁的少年涉及和诱未成年少女性交,已裁定训诫、假日嘘声辅导;新北地院法官则认为,少年母亲平时就应教导儿子避免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等正确法律观念,认定少年母亲教导有疏失,判母子须连带赔偿少女与父母共计24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