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声点妈在隔壁」14岁少女偷尝禁果 男友坐牢6个月

陈男与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缓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陈姓男子网路上认识小花化名,14岁),双方往来密切,还情不自禁发生性关系,后来少女母亲得知后气得提告。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2人聊天讯息中明明有提到年龄,陈男却还辩解不知道少女年纪,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个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缓刑。

根据《联合报》报导,陈姓男子表示,2人情投意合,当天女生主动投怀送抱,过程中女生母亲返家,女生还说「嘘、小声点,妈在隔壁,不要被发现」等,且不知女生未满16岁,主张无罪。

不过法官检视双方的聊天纪录发现,少女曾传制服照给陈男,且也有提到自己才14岁,因此认定陈男说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缓刑,也就是一旦定谳,就必须得坐牢。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