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才15岁就偷尝禁果 渣男被提分手竟恐吓要公开裸照
▲渣男不满被提分手,竟恐吓要公开前女友裸照。(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桃园一名戴姓男子透过友人介绍,认识了15岁的少女,并进而发展成情侣关系,不过他在104年间2度带对方去KTV、公园厕所发生关系,并拍下裸照,但后来2人分手后,他就以此为威胁筹码,恐吓要公开裸照,后被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处8个月徒刑、恐吓部分拘役40天。
据判决书,戴男虽与女友热恋交往,还发生2次性关系,但恋情并没有持久,他竟在少女分手后心有不甘,先是透过脸书说裸照「用来报复你好不好」,104年6月又以Line传送「我们要把你的照片那5张公布在妳朋友群」等讯息,气得少女报警处理。桃园地院法官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各判戴男5个月徒刑,应执行8个月,恐吓部分拘役40天,考量他没有前科并取得少女原谅,予以缓刑参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并向少女支付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