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裸胸照恐吓「传给全公司看」 无良男判赔15万
一名方姓男子先前在高雄市某饭店内,未经黄姓女友同意,就直接拿手机拍摄对方熟睡且裸露胸部、下体的照片,两人感情生变后,还在脸书传给6名网友,更传私讯恐吓对方「传给全公司人看」,造成莫大心理压力也影响正常生活。高雄地方法判处5个月,易科罚金15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方男透过脸书社群网站的简讯功能,把无故窃录所得照片传给黄女,并恫称「让人转载、传给全公司人看、妳之后交的所有男友都会一起欣赏这些片子」等语予以恐吓,使对方心生畏惧。
另外,判决书提到,方男还把女友清凉照透过脸书社群网站传送给6 位友人而加以散布,黄女与友人聊天发觉遭窃录之事,赶紧报警处理。
判决书指出,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方男交往时不知尊重他人之隐私,利用彼此信赖关系,窃录女方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当双方关系生变后,扬言散布窃录照片而予以恐吓,甚至散布给他人,造成对方莫大心理压力并影响正常生活,所为实属不该。
法官兼衡方男犯后坦承犯行,且当庭表示愿赔偿新台币10万元,但因双方认知有所差距而未能达成和解,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教育程度及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判犯窃录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恐吓危害安全罪、散布窃录之非公开活动内容罪,应执行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