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公司看光光 男散播前女友裸照科罚改判刑确定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戴姓男子越南洪姓女友分手后,因游戏细故心生不满,在网路散播洪女裸照,还寄到洪女所属公司共用电子信箱公开供人阅览,洪女提告,一审判刑11月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戴男数罪并罚,行为恶劣且未达成和解,8日宣判,依恐吓危害安全、散布猥亵影像等罪将他判刑1年10月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戴姓男子因网路游戏认识越南籍的洪姓女子,2人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交往2年后分手。戴男因游戏等细故对洪女心生不满,去年5、6月间在几个部落格上张贴洪女裸露胸部下体照片,并建立「越南新娘…脱衣舞精选」的文章

戴男并将洪女的裸照寄至洪女所属公司的共用电子信箱,使该公司的其他员工可阅览,还擅自登入洪女的电子信箱,查看其邮件,洪女愤而对戴男提告。

法院审理时戴男坦承犯行,一审依恐吓危害安全、散布猥亵影像等罪将他判刑11月,得易科罚金。高院审理则认为,戴男的数次张贴行为,除部分是同日张贴,其余期间相隔少则3日、多则将近半个月,犯意各别,应数罪并罚。

高院认为戴男与洪女原为男女朋友,仅因细故就散布洪女裸照,还侵入洪的电子信箱,行为恶劣,虽犯后坦承犯行,但未与洪女达成和解,依恐吓危害安全、散布猥亵影像等罪将他判刑1年10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