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13岁少女提分手又失联! 26岁无业男竟传她裸照给朋友报复
▲男子用讯息传少女裸照。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
嘉义一名24岁的陈姓男子,去年(2016)7月透过网路游戏,认识一名13岁的少女,2人交往后发生关系,不过因对方母亲反对,女方便提分手失联,他竟然为了报复,将亲吻少女胸部和少女下半身裸照传给女方朋友,嘉义地院1日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散布照片部分,则判刑1年,都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无业的陈姓男子去年7月在网路游戏认识少女后,2人交往并发生性行为,不过少女母亲发现后,强力反对2人交往,少女因此提出分手并失联,没想到他心有不甘,为了报复竟将他亲吻少女胸部以及少女下半身裸露的照片,用Facebook讯息传给对方的一名林姓同学,希望能让少女主动联络,但少女母亲得知后气得提告。
嘉义地院审理时,陈姓男子供称,「是为了想要少女出面,才会传裸照,也已经和少女母亲协赔偿。」法官考量双方已经和解,因此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另外涉及拍摄、散布儿少性交猥亵照片等罪,则是判刑1年,都缓刑5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且要在判决后的6个月内,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