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马国女大生命案家属提国赔 双方律师有歧见
被嫌犯梁育志掳走性侵杀害的长荣大学马国女大生父母提起国家赔偿之诉。(本报资料照片)
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生前年被掳走性侵杀害后,一审虽判处嫌犯梁育志死刑,但女大生的父母认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工务局及归仁区公所等机关,有怠忽职守及未尽管理之责,与女儿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提起国赔之诉求偿593万多元。台南地方法院8日召开调解庭时,因双方律师对内容仍有歧见,将择日续行调解。
2020年10月28日马国女大生被梁嫌强盗、强制性交后杀害,家属认为,台南市警局、工务局、归仁警分局及归仁区公所等机关有行政上的疏失,向台南市政府申请国家赔偿,求偿2069万元。案经台南市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驳回后,委托律师向台南地院递状提起国赔之诉。
女大生父母主张,警察局怠于执行启动侦查作为,也未防止夜间妇女被害事件的发生;工务局在归仁区高铁站高架桥下设置的路灯,未尽管理维修之责,放任路灯坏掉或不亮,无法达到夜间照明的效果;归仁区公所负责高铁站高架桥下路段的电力设备使用,竟自行断电,导致案发路段的路灯无法正常运作,管理有严重欠缺;归仁警分局所属员警接获被害人报案,怠于执行职务,未依相关规定通知行为人到场,或定期实施查访,导致女大生遭梁某杀害。
女大生父母认为,上述相关单位的行政疏失,与女儿的死亡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台南地院提起国家赔偿之诉,求偿包含丧葬费及父母2人的精神慰抚金在内合计593万多元。
今年2月17日台南地院受理后,采不公开审理方式,双方均委由律师到庭陈述意见。院方开庭后建议双方调解,今天下午双方律师代表展开调解时,尽管对部分内容仍有歧见,但双方均同意择日续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