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公教退休新制公听会 未纳长寿风险引争论
考试院。(本报系资料照片)
政院拍板自民国112年7月1日后初任公务人员、公立学校教职员的退抚制度,将比照劳工采「确定提拨制」。对此,立法院今召开公听会,与会教师代表指出,新制方向未有效因应长寿风险,基金营运及监理也未见能有效保障收益率的独立监理机制,呼吁新制应立法拨补,让新旧基金都能永续。
行政院于上月通过「公立学校教职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条例」草案,及考试院所提出的「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规划自民国112年7月1日以后初任公务人员、公立学校教职员,都将适用退抚新制,以「确定提拨制」为基础,建立个人退休金专户,「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符合退休条件后,可以请领月退休金,方式有三,分别是摊提给付、定额给付、保险年金,三者择一。
对此,立法院今召开公听会,与会的中华民国全国教师会主任罗德水指出,现在主流退休机制是确定给付制,劳保、公保都是确定给付制,这个制度是中性的,政府没必要为了营造让「确定提拨制」成为新制度,就把给付制否定成一无是处。
罗德水表示,采取确定提拨制,将难以抵御通货膨胀压力,更无法抵御长寿的风险,尽管官方尚未公布平均余命是设定几年来计算,但既然是平均,就代表有超过一半的人超过平均余命,那超过后的长寿风险谁来处理?
罗德水强调,公教退休制度不是商业年金,从确定给付变提拨后,也要给予基本保障,因此新制应该立法拨补,让新旧基金都能永续。
全教总副执行长洪维彬也表示,政府提出新制的目的,只是想纾解财政负担,但这种设计能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教行列,应该评估利弊得失。尤其,新制必须对提拨制衍生的长寿风险做好规划,针对伴随而来的晚年保障不足,让退休者可能领不到退休金的问题,设计提拨来源与政府给付机制。
新竹县教师会理事长吴南嬿提醒,目前官方对退抚基金的效益都设定为4%,问题是,退抚基金在2008年之前都不曾上到4%,直到去年才终于勉强站上,所以退抚基金管理机关有是否透明、高效能,让基金利益能最大化,是设计制度时必须思考的关键。
台湾教育资深人员协会理事长李惠兰也说,这2年台湾的股市很好,但绩效要看长期的营运与是否有弊端,若采取确定提拨制,基金管理与绩效最重要;如果表现不好,什么都是空谈,最后将变成公教人员在职时要缴多少钱都是政府说了算,但当管理绩效不好,政府又会说要砍退休金,政府并不会去负担自己造成的财务缺口。
面对绩效问题,国民党立委叶毓兰也说,退抚基金有分为自行运用与委托外部经营,但审计部报告指出,民国108年总收益率当中,委托经营收益达18%,但政府自行经营的部分只有0.68%,可见政府经营基金确实拖累了经营绩效。
全教总理事长林硕杰也指出,教育部长潘文忠说,112新制将采个人专户的确定提拨制,且根据精算,在投资收益率4%前提下,未来退休年资25年的大专教授退休每月所得约为6.2万,相同年资的中小学退休约为5.2万。问题是,以中小学教师来说,经过细查,5.2万里面退抚金只占了3.6万,其他是公保,换言之,5.2万是两层加上去才有的金额。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则表示,草案明定政府提拨责任以42年为限,超过最高年限的服务年资,政府不负提拨退抚储金责任;问题是,随着医疗进步,目前虽然是65岁退休,但谁都无法保证未来退休年龄是否会往后延,因此,建议42年的限制应该要拿掉,否则将徒增后续修法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