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过关 职灾保险 所有企业强制纳保

立法院23日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企业无论雇用多少人都强制纳保伤病给付前两个月为投保薪资100%,第三个月起至二年请领结束为70%,并新增雇主罚则,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最高处10万元罚锾。

针对职灾保险法三读,总统英文表示,一个新制度的建立,是众人努力的结果。最重要的是,没有人希望发生职灾,政府必须把职灾风险降到最低,并确保不幸遇到职灾的劳工,有充足的支援,可以照顾自己和家庭,进而重返职场

根据三读通过的条文,适用对象扩大,属于劳基法规定技术生、养成工、见习生学校建教合作的建教生,和其他提供劳务事实且受有报酬者,准用职灾保险投保规范;特别加保对象,像是工地工头临时雇工童星等,得由雇主、本人或受领劳务者办理参与保险。

另外,纳保对象也包含外国籍人员,投保效力是从劳工到职、入会、到训起,至离职、退会、结训

对适用的企业方面,过去依据劳保规定,五人以上事业单位,才会强制纳保,而四人以下事业单位,则是自愿加保。但根据三读条文,未来无论受雇人数多少,企业都将强制纳保。

在投保薪资方面,现行职业灾害保险附属于劳保下,费率为0.21%,保费全由雇主负担。未来投保薪资下限从11,000元拉升为基本工资24,000元,并随基本工资调整,粗算雇主保费负担每人每月由23元增加至50元。而投保薪资上限则由目前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雇主保费负担则由每人每月96元增至153元。

在给付方面,包含医疗、伤病、失能、死亡、失踪等保险给付,三读条文规定,伤病给付前两个月为投保薪资100%,第三个月起至请领结束为70%。另外,投保劳工若遇职灾导致失能,完全失能可给付投保薪资70%,严重失能是投保薪资50%,部分失能则是投保薪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