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第二春福音!退休后再就业 可加保职灾保险

退休后再就业,仍可加保职业灾害保险。(图/小花平台保险+)

随着社会变迁与医疗科技的进步,现代人愈来愈长寿,加上工作型态日趋多元,年纪大了仍继续工作的大有人在,也因此自职场退休后再投入工作、寻找个人「事业第二春」的比例愈来愈高;换句话说,已经领取劳保老年给付的退休者,如果决定重回职场工作,还是可以单独加保职业灾害保险。

劳动部:单独参加职灾保险逾40万人

根据劳保局截至今(110)年5月底统计结果显示,国内已经领取劳保老年给付者或是超过65岁、已经请领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后,再继续从事工作者,其中单独加保职业灾害保险人数超过40万人;依规定,为保障中高龄劳工退休后再就业的职场安全,雇主必须为其办理加入职业灾害保险。

劳保局指出,目前职业灾害保险费率不算高、平均费率为0.21%,如果雇主为旗下员工办理加入职业灾害保险,每个月仅须负担少许保险费,就能让员工增加不少安全感,一旦在职场上不幸发生职业伤害或是罹患职业病等职灾状况,除了员工可以获得保险给付保障外,雇主也能抵充《劳动基准法》中的职业灾害补偿责任,进而减轻企业经营的风险,可谓一举两得,对劳资双方都有利。

劳保局并进一步补充说道,甫于今年4月30日制定公布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将于明(111)年5月1日劳动节正式实施,届时不论劳工是否已领取老年给付,只要是受雇于登记有案的事业单位的劳工,雇主都有义务为其办理加入职业灾害保险。

据了解,为便利雇主办理劳工加入职业灾害保险,将扩大强制纳保对象,包括暴露在职业灾害保险安全网外的临时工或是零工等,目前预计提供3个简便加保管道:劳保局线上加保、便利商店事务机加保或是由职业工会人员协助加保;不过,由于母法尚未实施、子法也还在行政程序跑流程中,因此上述3个简便加保管道尚未能确定。

至于如果雇主没有依规定为旗下员工申报职业灾害保险,会被处以刑责或是罚金?劳保局对此表示,将会被处以新台币2至10万元罚锾,如果限期内仍未改善即对其「按次连续处罚」;尤有甚者,如果劳工在雇主尚未申报期间就发生职业灾害,除了罚锾将会往上调高外,雇主还会被公布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等,需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