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简便职灾加保 职安有保障
劳动部表示,依灾保法第10条及其相关规定,如建筑工地工头临时雇用者或如未加入职业工会的外送员等,可以透过雇主或本人透过劳动部劳工保险局所设网站、便利超商多媒体事务机等简便方式,办理参加职灾保险。劳动部说明,从事多份工作的斜杠工作者,不论原属受雇登记有案事业单位劳工,或是职业工会会员,若另外从事的工作劳动关系符合灾保法第10条规定,皆可加保,日后若遭遇职业伤病保险事故,都可获得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权益。
但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特别加保的月投保薪资,投保单位或实际从事劳动之人员,应按其月薪资总额,向劳保局,投保薪资等级共分为基本工资、3万300元、3万4800元、4万100元及4万5800元等5级。投保人(自然人雇主、受领劳务者或实际从事劳动之人员)应按劳工实际月薪资总额规定申报,且特别加保保险费率采单一费率,目前为0.2%。
劳动部提醒,截至2024年8月底止,透过灾保法第10条规定的简便管道加保者,已逾18万人次。从事多份工作的劳工朋友,在辛勤投入职场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参加灾保,以确保斜杠工作职场安全。